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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宜宾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农业科研工作需要,宜宾市农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岗位人员2人,服务期限为1年,可续签。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主要辅助从事科研项目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科技成果推广,促进转移转化工作;学术辅助及财务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2024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高等学校(含高职)毕业生;
4.自愿到科研一线岗位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5.同等条件下脱贫、低保、零就业家庭的子女优先聘用;
6.招聘后在本院工作至少6个月以上;
7.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宜宾市农业科学院一般临聘人员待遇执行,每月不低于3000元,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需上传《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可提供)扫描件。网上报名阶段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18:00。
报名邮箱:1415980401@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为“2024年科研助理+姓名+最高学历+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者,于面试当天(注:面试前)到本院综合楼107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宜宾市西郊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428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持下列有效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报名表,请如实准确填写后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另提供2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有可提供)扫描件1份;
4.脱贫、低保、零就业家庭子女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盖公章)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面试(体检、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入围体检人员需及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面试
由本院组织实施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职业认知度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科研能力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本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宾市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ybsnky.cn)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由本院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本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等手续。
(七)其他
1.因考生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经院研究后,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E-mail、电话应准确并保持畅通,因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情况及人事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13228152151。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