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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214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公开考核招聘4名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射洪市沱牌中心卫生院1名;射洪市大榆中心卫生院1名;射洪市青岗中心卫生院2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与射洪市卫生健康局签订了订单定向协议的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并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学籍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考考生需持填报好本人信息的《2024年射洪市考核招聘定向医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定向医学生协议书及复印件1份、岗位需求的其他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射洪市卫生健康局6楼人事科教股。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登录“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咨询。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有关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若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的组织实施
根据考核结果,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表》。
(三)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经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
六、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射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6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履行服务期内相关规定。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体检等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射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191010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0825-6622614
附件: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