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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12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12个乡(镇)、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为12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1);为12个乡(镇)、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要求为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修订,见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修订,见附件4)选定;无法对应专业目录的其它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相关专业分类标准判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不限专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s://410185.zgacc.com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2024年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度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3日17:00
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
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3.现场资格确认及缴费
时间:资格初审通过(打印报名登记表成功)后至2024年10月14日17:00
地点:登封市社区学院(登封市守敬路和崇高路口西北角)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1)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自行打印的《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在职人员提供,附件6);
4)考生承诺书(附件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审核无误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加分人员需在资格确认环节提交年度考核表(两年)、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等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分人员出具的服务基层的证明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微信或支付宝),并将《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缴费处留存,方为报名成功。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未通过、未缴纳笔试考务费(不含免缴费人员)或未在缴费处留存确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与拟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如果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经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笔试开考比例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考生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登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engfeng.gov.cn)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环节采取二次平均法对同一岗位的多个考场的面试成绩进行平衡。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含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由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时因人员缺考等其它原因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后如有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末位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公示及其他
1.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上述网站,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纪检监督电话:0371-62853866
附件: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