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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通化市辉南县事业单位选调3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0 19:15:03 发布用户: cuishai2
  根据《关于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县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中(不含垂管部门),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在招聘试用期。
 
  3.报考人员与公开选调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向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三)报名地点:各选调主管单位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材料:
 
  1.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所附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要求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选调部门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选调部门联系方式及资格审查地址详见附件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凭《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请妥善保管。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调,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七、考试安排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后续面试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选调人选。
 
  3.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二)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人选参加考察。
 
  八、考察与公示
 
  (一)考察
 
  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组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二)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由人社部门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公示之前自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和考试组织机构从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公开选调工作要接受监督。县人社部门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附件: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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