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17-2024 趣味课堂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18012369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南华附一医疗集团双峰县人民医院对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作如下补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报名。
3.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方可报名,本县在编人员不得申报公开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双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 23日至 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永丰街道国藩大道北10号
咨询电话:0738-6820276(双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及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应届规培生需提供规培所在单位的规培证明。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月 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4)应届规培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 9 月 29 日前)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提交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
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2) 笔试时间及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进行。招聘专家组由医院专家2-3名、外派专家4-5名组成,并接受县直相关部门和局、院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并在双峰网、双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3、计分方式
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在总分中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体检范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 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考察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峰网、双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华附一医疗集团双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报相关单位审定,按报考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和医院相关待遇;全日制一本的规培生(取得湘雅附一、附二、附三、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南华附一、附二等省级医院规培证的人员,外省同级别医院规培人员参照执行)给予住房补贴1.6万元/年,连续发放5年。其他全日制一本的规培生给予住房补贴0.8万元/年,连续发放5年)。
4.拟聘人员不及时办理手续者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回避与纪律
(一)凡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需真实可靠,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各环节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双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华附一医疗集团双峰县人民医院。
南华附一医疗集团双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