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艺术类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群文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招聘来宾市群众艺术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舞台灯光管理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5年9月13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达至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若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上报名,发送到招聘专用电子邮箱,同时需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因未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造成未能及时审核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为报名期间的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网上报名邮箱:lbwxgrjk@163.com,联系电话:0772-427899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法规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通过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并确认初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本人须在面试前2天带上报名时资格审查的所有原件,到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法规科进行面试资格复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
网上报名资格复查时间:面试前2天(工作日)或者报名期间,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考核和体检
(一)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的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评面试相结合,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由我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我局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宜
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有关部门决定。
附件1:
附件2:
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