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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顺义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额度人员公告(100名)

发布时间:2024-08-26 11:37:33 发布用户: cuishai2

  根据顺义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并按照《顺义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额度人员公开招聘和使用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额度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顺义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护理岗、药剂岗、医技岗共计100人,主要负责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疗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需同时满足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的设置条件,基本条件如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顺义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额度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医疗岗不限户籍,护理岗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其中,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七)服从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包括: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地点:报考人员需到各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详见《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地址》(附件2)

  3.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顺义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额度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需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医师资格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入面试,不足1:3的,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即可入围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公告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shy.gov.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拟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如聘用岗位数内最后一个指标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统一到顺义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项,考生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2.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通知、公告将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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